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是重点督查对象
6月18日至6月30日,湖北省各市州在省指挥部派驻前方工作组的指导参与下,抽调纪检、疾控、院感、卫生监督等相关专家,采取现场查看、查阅资料、随机提问等方式,共对全省1080家医疗机构和药店进行了检查。
据省政府公开消息,本次督查由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以市州检查与省级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督查对象是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院、传染病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常态化防疫专项督查
重点查这6项
此次常态化防疫工作督查内容包括:
● 预检分诊、发热门诊是否发挥“哨点”作用;
● 医院环境管理、全员防护基础;
● 医务人员、工勤人员、陪护人员等三类人员的管理;
● 进入医院人员必查体温,发热病人、住院病人及陪护人员、医院工作人员返岗前必查核酸是否落实;
● 医用织物消毒洗涤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 各类药店常态化防控措施是否到位。
针对在预检分诊、发热门诊、感染防控、人员管控、住院及购药管理等方面发现的问题,截至目前,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对涉及到发热门诊、留观病房、隔离病房等设施改造,需要一定建设周期的,要求于9月底以前全面完成。
强化医疗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督查
全国各地在行动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卫健委、纪委监委派驻卫健委纪检组抽调旗直医院、监督局业务骨干组成四个常态化疫情防控包联督导工作组,截止目前,已对旗直3家医院、14所苏木镇卫生院、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47家村卫生室和48家个体诊所开展了4轮疫情常态化防控督查指导工作。
日前,国家卫健委发布了《关于发挥医疗机构哨点作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对于各级医疗机构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中发挥的作用,提供了明确规范。
其中,基层医疗机构这三点必须要做好:
1.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对发热患者进行登记,在1小时内上报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并引导患者到发热门诊进一步检查治疗。
国家卫健委曾强调,要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的“哨点”作用。因此,基层医疗机构的工作重点在于“报告”而非“救治”。
2.乡镇卫生院应在相对独立的区域设立临时隔离病房留观发热患者,并及时进行核酸检测。
当患者不能及时转运到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救治时,应让患者在相对独立的区域内留观,此前,也有相关专家提过隔离病房的设置,并不需要建成负压病房,但应该具备独立空间用于隔离。
今年的疫情起伏不断,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是各级医疗机构必须要严格落实的一项重要任务。“疫情防控常态化后,是对医疗机构的又一次大考”,一旦出事,就不止是通报点名批评这么简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