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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专项督查、暗访来了!基层这6点务必引起重视

日期:2020-07-27 类型: 基层院长
近日,湖北省开展了医疗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专项督查,涉及全省上千家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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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是重点督查对象


6月18日至6月30日,湖北省各市州在省指挥部派驻前方工作组的指导参与下,抽调纪检、疾控、院感、卫生监督等相关专家,采取现场查看、查阅资料、随机提问等方式,共对全省1080家医疗机构和药店进行了检查。


据省政府公开消息,本次督查由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以市州检查与省级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督查对象是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院、传染病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常态化防疫专项督查

重点查这6项


此次常态化防疫工作督查内容包括:


● 预检分诊、发热门诊是否发挥“哨点”作用;


● 医院环境管理、全员防护基础;


● 医务人员、工勤人员、陪护人员等三类人员的管理;


● 进入医院人员必查体温,发热病人、住院病人及陪护人员、医院工作人员返岗前必查核酸是否落实;


● 医用织物消毒洗涤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 各类药店常态化防控措施是否到位。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做到个性问题立行立改,共性问题全面整改,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针对在预检分诊、发热门诊、感染防控、人员管控、住院及购药管理等方面发现的问题,截至目前,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对涉及到发热门诊、留观病房、隔离病房等设施改造,需要一定建设周期的,要求于9月底以前全面完成。


强化医疗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督查

全国各地在行动


常态化疫情防控督查行动在多地已经陆续开展。


日前,黑龙江省政府督查室与省疾控中心联合对哈尔滨市、大庆市、绥化市3地所辖60余家医疗卫生机构作用发挥情况进行了随机暗访,部分医疗机构被点名批评。


天津市卫健委曾约谈部分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并在全市出台了发热门诊六项加强措施。

辽宁盖州市、贵州省安顺市等都强化了督导检查医疗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力度。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卫健委、纪委监委派驻卫健委纪检组抽调旗直医院、监督局业务骨干组成四个常态化疫情防控包联督导工作组,截止目前,已对旗直3家医院、14所苏木镇卫生院、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47家村卫生室和48家个体诊所开展了4轮疫情常态化防控督查指导工作。


基层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做好这三点!


日前,国家卫健委发布了《关于发挥医疗机构哨点作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对于各级医疗机构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中发挥的作用,提供了明确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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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基层医疗机构这三点必须要做好:

1.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对发热患者进行登记,在1小时内上报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并引导患者到发热门诊进一步检查治疗。


国家卫健委曾强调,要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的“哨点”作用。因此,基层医疗机构的工作重点在于“报告”而非“救治”。


2.乡镇卫生院应在相对独立的区域设立临时隔离病房留观发热患者,并及时进行核酸检测。



当患者不能及时转运到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救治时,应让患者在相对独立的区域内留观,此前,也有相关专家提过隔离病房的设置,并不需要建成负压病房,但应该具备独立空间用于隔离。


3.合理安排门诊时间,积极推行预约服务,减少就诊居民排队聚集。注意加强内部消毒、环境卫生工作,严防机构内感染事件发生。

今年的疫情起伏不断,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是各级医疗机构必须要严格落实的一项重要任务。“疫情防控常态化后,是对医疗机构的又一次大考”,一旦出事,就不止是通报点名批评这么简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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