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乡村医生身份、收入、执业要求均有重大变化!
近日,山东卫健委印发《关于山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三年规划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力争到2023年完成基层医疗服务发展的升级要求,实现公卫与医疗服务能力的全面提升。
重点有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三年内,
超50%村医具备执业助理医生资格
近年来,基层医疗发展对村医执业要求越来越高,从中央到地方都在强调村医的资质问题,此次山东省文件中也明确了这一要求。
《通知》明确:乡村医生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照服务人口1-1.5‰配备,积极推行县招乡管村用。
新进乡村医生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或全日制医学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乡镇卫生院可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三年内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或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乡村医生达到50%以上。
不难发现,未来三年内,至少超一半的乡村医生都要具备专科及以上的学历、或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的资格。这一举措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乡村医生人才需求问题,但同时也验证了未来基层乡村医生资质越高越吃香!
当然,该政策一出,也有这样的声音出现:唯有把现有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给予政策落实,才能以此作为其他乡村医生学习的动力。
确实,在对乡村医生提出执业要求时,更应该同步提高乡村医生待遇福利,不能既想马儿跑,又想马儿不吃草!
空编率下降至5%以下,
村医入编机会来了
在基层医疗快速发展下,暴露出越来越多的问题,其中人才问题占主要问题之一。针对这一问题,山东卫健委给出了相应解决办法。
《通知》提到,积极推动基层卫生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设置、职称评聘、收入分配等优惠政策落地见效,增强基层岗位吸引力。落实县疾控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编制标准,以县为单位空编率降至5%以下。
同样在今年2月初,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其中明确:盘活用好基层卫生机构现有编制资源,同等条件下乡镇卫生院可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村医。
一项项政策都在说明,未来在基层有能力的人才会优先纳入编制管理,包括乡村医生在内。
村医收入,逐步达到县级医院水平
《通知》显示,完善县乡一体、乡村一体管理体制机制。按照“两个允许”要求,统筹平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当地县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水平的关系,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基层机构人员收入逐步达到县级医院同职级人员水平。落实一般诊疗费,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提高医务性收入占比。
值得注意的是,山东省在未来三年内完善县乡一体、乡村一体化机制下,基层医务人员的收入逐步达到县级医院水平,可见乡村医生的收入将大幅提升,生活质量也将得到明显改善!
80%以上的村卫生室,
需提供中医药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