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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局下令!耗材货款医保结算全面落地,大批经销商淘汰出局

日期:2020-07-14 类型: 医疗器械


来源:医疗器械经销商联盟

编辑:十一酱



新一轮经销商洗牌开启......





耗材试剂统一在线支付,贵州省全面落地



近日(7月9日),贵州省医保局最新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货款统一结算管理实施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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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显示,为了规范省内医疗机构采购货款结算行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所发布的文件要求,贵州省将在全省实施药品耗材集中采购货款在线统一结算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文件中特别强调,此办法将也适用于在采购平台进行的医用耗材(含检测试剂等)等医药采购行为。


这也就意味着,医用耗材货款医保直接在线结算,未来贵州省将全省落地。





医保预付20%周转金,第三方支付平台全程监督



所谓在线结算,即医疗机构将采购货款在线支付给结算专户下设的医疗机构子账户,通过采购平台结算专户将采购货款支付给供应商子账户,借助第三方平台完成耗材结款全过程。


《通知》中,贵州省医保局首先提出了“周转金”制度


“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对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费用的结算从提交申请之日起不超过25个工作日,并在年初向定点医疗机构预付周转金,用于保障医疗机构首笔采购货款结算支付。周转金由医保经办机构直接划拨到结算专户下设的医疗机构子账户。”


在周转金的设定上,贵州省医保局规定,周转金额度为上年度月均拨付医保基金的50%(其中药品和医用耗材分别为月均拨付医保基金的30%、20%)。


在货款支付方面,医疗机构可以先用周转金和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医疗机构子账户中资金不足以支付的,将由结算银行发出催款通知,并要求医疗机构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货款补足。如果无法补足货款可申请使用银行法人透支产品补足支付。


对于实行医保经办机构与供应商直接结算方式的地区,将由医保经办机构每月将采购货款在线支付给结算专户医疗机构子账户,采购平台结算专户再将采购货款及时支付给供应商。


作为回款环节中最重要的一环,医保预付20%医保基金用作耗材采购的周转金,无疑能够一定程度上缓解医疗机构回款压力。


与此同时,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监管和干预下,医用耗材的采购结算也将更加的透明可视。





30天内必须回款,拖欠货款直接暂停医保费用



事实上,除了耗材采购货款的结算之外,货款统一在线支付的另一大作用就是进行实时监控


在回款期限上,贵州省医保局特别强调,“采购货款划拨到账时间,医疗机构从药品(耗材、试剂)交货验收合格、确认入库的次日开始计算,不得超过30天。”


对于超过30天未拨付采购货款的医疗机构,卫健委将约谈其负责人。对于无故拖延采购货款拨付的医疗机构,国家卫健委将直接追究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不仅如此,对于超过60天以上仍未支付采购货款的医疗机构,医保将暂时停拨医保费用,对因经办机构拖延拨付医保资金的进行约谈、通报并追究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可以说,贵州省医保局此举做到了集招标、定价和支付于一身,并且真正实现了对医院医保货款的监督。此外,在医保局和卫健委的双重监管下,也能够确保医院按时回款。





耗材结款移交医保,在线“一票”加速行业淘汰



事实上,早在此前的5月8日,国家医保局就发布文件表示,医保部门对定点医疗机构的费用结算时限,严格限定为“不超过30个工作日”,并且明确各省要在2020年8月底前完成。


此后,多个省市的医保在线结算工作纷纷落地。截止到目前为止,浙江省、江苏省、甘肃省、湖南省的耗材第三方结算平台也已经在陆续的规划中。


显然,随着国家深化医保改革的不断深入,医保与耗材企业直接结算开始全国蔓延。在医用耗材采购定价权移交之后,医保局开始进行购销领域最后一个环节的闭环管理—货款结算权


而对于经销商而言,加速回款的同时,统一支付之下所带来的另一大趋势是,未来的耗材结算环节,将直接踢出医院


减少了流通环节之后,也就意味着大大缩小了中间加价的可能性,毫无疑问的是,这也是对流通领域的一次大清理。


就在日前(7月9日),国务院刚刚下发了深化医保改革的指导文件。其中,国家明确,未来医保的首要任务将会是加强对于医保支付方向的改革。


并且,国务院还强调,要完善医保支付与招标采购价格联动机制工作。


可想而知,未来医保基金与耗材价格联动后,国家在医疗器械行业的布局将不再仅仅是某个方面的加速清理,“全面一盘棋”下,未来整个行业的“洗牌”势必会更加的彻底......